珠海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了
《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
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,
有效期 5 年。

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
调整市外户口迁入政策
放宽直系亲属投靠
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,准予迁入。
优化人才入户政策
·依据我市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的人才经“直接核准”或者“联席会议审定”即可办理引进手续,程序更加简便快捷,人才引进范围可以适时调整。
·专门设定横琴自贸区急需人才引进政策,横琴自贸区可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开发目录,按年度提交相关资料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。

放宽市内户口迁移政策
扩大市内户口的直系亲属投靠范围,增加了父母投靠子女的内容。
允许整户迁移,规定户口已在同一个家庭户,户主符合条件迁移的,户内人员可同时迁移,但同时也规定户内挂靠的非直系亲属其本人、配偶、子女有自有房产的,户口必须迁移到自有房产所在地,不再允许其挂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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